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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农村宅基地可由城镇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了

发布时间:2021-08-06 03:40 标签: 浏览次数: 1031

随着“振兴乡村战略”的不断推进,选择回乡建房的人数逐年攀升,农村宅基地的政策也是利好不断,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盘点一下吧!

农用地改建设用地审批放权

3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明确指出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这就意味着在农用地改建设用地时,已经在省级层面具有审批权。审批流程更简化,更便捷省时了。

允许返乡下乡人员改建自住房

9月9日,农业农村部在其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6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乡贤回乡居住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②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通过继承农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宅基地的权益,比如租赁或购买,只需双方签订合法的协议进行约定。

农村宅基地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自然资源部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换句话说,如果宅基地上建了房子,你不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拥有所有权,真正的实现了城市有房农村有家,可进可退的理想状态。而且所有权确权登记之后,不管是拆迁还是自住,都可以享受到农村发展的红利。

此消息一出,有网友表示这个非常好,非常接地气,让城镇户籍子女心中有永远的乡愁!更有网友表示民心所向, 点赞!

但需要注意的是,拥有房子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须在房子存续期内。

如果房子倒塌了,那么所有权也没了,宅基地也会被收归集体所有。所以房屋是否可以修缮,成了一个现实问题。小编觉得父母在的时候,肯定是可以修缮的,继承之后就不让修缮了。

不少网友表示,马上去找个设计师,打飞的回农村老家建一栋抗八级地震,建筑寿命奔100年去的房子......

建房子是一个系统工程,从设计到建造到装修,一定要环环相扣才能确保房屋的最终落地效果。设计师或许可以保证房子布局的合理性,但保证不了房子的安全性、居住舒适性及美观度,因为这其中还涉及到材料选购、工人师傅的手艺以及对图纸的渗透理解......等等。

最最最重要的是,还要结合乡居生活特点,融入人性化设计,让建筑为人提供服务,而不是人去将就建筑,从而提升乡居生活体验和舒适度。蓝天筑业筑品质家宅,创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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